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记者 谢寅宗 廖艳 实习生 邹佳楠
据江西上饶市信州公安分局4月18日警情通报,4月14日23时23分,信州公安分局沙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沙溪镇村民王某金在本村排水沟中死亡。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经查,4月14日22时许,谢某超携带私藏气枪与同镇村民汪某、陈某平、吴某飞结伴外出打野兔。四人驾车至案发村口附近时,发现排水沟旁草丛中有动静,谢某超随即开枪射击,致受害人王某金头部受伤后跌入排水沟溺亡。经尸体检验,王某金气管、支气管内见粉红色泡沫,胃内有800毫升溺液,符合生前入水溺亡特征。
公安机关已对谢某超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4月14日晚上10点多,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东风村一村民和亲戚一同外出到东风村附近的河里捕鱼,被人误以为是猎物开枪击中,并致其死亡。死者的儿子平先生说,他的父亲近期遭遇意外死亡,身上有一处枪伤。记者从沙溪镇当地人士得知,涉案嫌疑人是沙溪镇上的居民,有人是90后。
江歌妈妈诉网暴者案宣判
澎湃新闻从福建省建瓯市法院及江歌妈妈江秋莲处了解到,4月17日,建瓯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秋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法院提供的信息显示,2016年11月3日,江歌(江秋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自诉人江秋莲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林某参加了庭审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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