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周巍健主任,30余年资深执业经验,活跃在民商事领域一线实战派执业律师。以几千起案例经验为基石,加之上千次义务法律服务,将专业严谨与温情普法完美结合。没有套路,只有实话;不尚空谈,只重实操。以朴实之笔,释法理之深,致力于成为“民商事纠纷”中,值得您信赖的 “靠谱法律人”。
很多做外贸的经营者,内心有一个固有认知:做生意尤其是跨国贸易,必须签署正式书面合同,没有盖章签字的书面文件,交易就不受法律保护。
现实贸易往来当中,不少合作伙伴基于熟人信任,仅凭口头沟通、微信磋商就发货、收货、支付货款,一旦后期产生货款、货物质量纠纷,一方就会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双方存在买卖关系,拒绝承担责任。
这份新疆高院再审裁定,针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作出清晰裁判,对外贸从业者有着非常重要的警示与参考意义。
一、案件核心事实
姆某某与热某某发生跨境货物交易。双方全程没有签署书面买卖合同,仅仅通过口头方式沟通货物数量、交易价格。
履约过程中,姆某某向热某某交付货物共计25500公斤。热某某实际收到全部货物,并且已经向对方支付部分货款141750元。后续双方就剩余货款发生重大争议,无法协商一致。
姆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热某某清偿剩余货款。
热某某抗辩:本案属于国际货物买卖,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应当支付剩余货款。
本案经过一审、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定双方口头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判令热某某支付尚欠货款。
热某某不服二审裁判结果,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仍然坚持无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成立的意见。
新疆高院再审审查作出裁定:驳回热某某的全部再审申请,认可口头形式的国际货物买卖合法有效。
二、法院裁判逻辑
1、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不强制要求必须书面订立,合同形式不受限制,可以口头、人证、交易行为等多种方式予以证明。不能以欠缺书面合同直接否定交易关系成立。
2、本案中,收货方已经实际收取全部货物,并且主动支付部分货款,存在完整实际履行行为,足以佐证双方确实达成买卖合意。
3、书面合同只是商事合同其中一种载体;货物实际交付、货款支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履行证据,同样可以固定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4、当事人仅以“没有书面合同”作为抗辩理由,否认客观存在的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引导提示:
很多外贸老板觉得,跨国交易没有纸质合同就等于没有保障。法律层面允许口头成立国际贸易合同,但是不等于我们做生意就应当放弃书面签约。
👉实务风险提示:
完全依靠口头约定开展跨境贸易,风险巨大。一旦发生货物质量、交货期限、价款争议,全部事实需要依靠录音、聊天记录、物流单据、收货凭证来举证。如果留存证据不完善,合意内容无法还原,会出现维权困难。
法律承认口头交易有效,是司法兜底规则,绝对不等于是商业操作推荐模式。
三、大众常见误区
❌误区1:国际货物买卖属于涉外交易,法律强制要求书面合同,口头约定一律无效。
✅纠正:依据国际公约,国际贸易合同不以书面签字盖章为生效前提;实际发货、收货、付款行为,可以成立合法买卖关系。
❌误区2:没有正式书面合同,就算对方收了货,也可以直接不认买卖关系。
✅纠正:实际履行行为是重要证据;收货、部分付款行为,能够佐证双方达成交易合意,不能随意否认合同关系。
❌误区3:口头合同被法律认可,做外贸就不需要签合同,省事方便。
✅纠正:法律认可≠商业推荐;口头交易权利义务模糊,一旦发生纠纷,举证难度极大,极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四、大白话通俗解读
简单来讲:买卖双方做跨国生意,碍于熟人关系,只做口头沟通,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
供货方把货物全部交付,收货一方也付了一部分货款。后来双方闹矛盾,剩下货款迟迟不结清。收货方就拿“没有书面买卖合同”说事,主张交易不算数,不肯再给钱。
官司打到再审,高院给出结论:国际贸易并不强制必须要有书面合同。既然货已经收下,也付过一部分货款,实实在在履行交易,买卖合同就是成立有效的,不能拿没有书面合同当挡箭牌逃避付款义务。
⚠️特别提醒:虽然口头交易法律上站得住脚,但这只是发生纠纷以后法院认定事实的规则。做外贸千万不要图省事,完全不签书面合同。口头约定里交货标准、违约责任、质量异议期都讲不清楚,一旦货物出问题,维权举证会处处碰壁。
五、实务忠告
👉外贸经营者、跨境商事主体:
1、优先签署规范书面贸易合同,把货物标准、单价、交货时间、质量异议、违约责任、争议管辖全部落实文字。微信、邮件磋商记录完整存档。
2、如果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签署正式书面合同,务必完整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物流运单、签收凭证、转账记录。每一笔履约行为都要留痕。
3、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能事后单纯拿“没有书面合同”,试图否认已经实际发生的买卖关系,该承担的货款义务依然需要履行。
👉供货方:
发货务必保留对方确认收货的凭证;发生分期收款,做好每一笔对账确认,避免后续对价格、数量各执一词。
👉商事诉讼提示:
涉外货物买卖案件,会涉及国际公约适用;在诉讼阶段应当主动向法庭提交交易完整证据,准确引用对应法律规则。
法律尊重客观发生的商事交易行为,但商业经营不能完全依赖司法兜底。完备的书面约定,才是保护自身财产权益最重要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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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缘天下,以法结缘”,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2026年9月24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