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周巍健主任,30余年资深执业经验,活跃在民商事领域一线实战派执业律师。以几千起案例经验为基石,加之上千次义务法律服务,将专业严谨与温情普法完美结合。没有套路,只有实话;不尚空谈,只重实操。以朴实之笔,释法理之深,致力于成为“民商事纠纷”中,值得您信赖的 “靠谱法律人”。 很多人一直有这样一个固有认知:借条上面只有夫妻其中一个人签名,另一半没有签字,这笔债务就和配偶没有关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22)晋08民再7号这个再审经典案例打破了这个固化认知。很多时候不一定非要配偶亲笔在借条上面签字才算共同举债,如果配偶事后知晓债务,并且作出愿意想办法偿还欠款的意思表示,即便不清楚借款具体金额,法院依旧可以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管是民间借贷出借人、还是背负债务的夫妻双方,都要留意这条裁判规则。
一、核心事实
本案是民间借贷纠纷。胡某生前向原告借款,先后出具31万元借据、28万元欠据,借款发生在胡某与宋某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借条、欠据上面仅有胡某个人签名,宋某并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之后胡某去世,出借人起诉,要求其配偶宋某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历经审理直至运城市中院再审阶段,关键证据就是出借人与宋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宋某知晓这笔欠款存在,虽然不清楚借款准确金额,但是明确表达了会想办法进行还款的意思。再审最终认定本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宋某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二、法院裁判逻辑
本案再审裁判核心要点:
1.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三条路径:①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②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③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共同意思表示,并不局限于当场在借条上签字这一种形式。
2. 配偶事后知情,并且主动作出愿意还款的表态,属于对该笔债务的追认,形成夫妻共同举债合意。哪怕配偶不知道借款确切数额,不影响追认行为成立。
3. 不能机械理解“共债共签”规则,单纯以没有签字直接免除配偶责任,应当结合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综合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
三、大白话通俗解读
简单跟大家讲清楚这个案子:
老公单独向外借钱,写借条的时候老婆没有到场签字,正常情况下老婆可以抗辩这个钱自己不知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这个案子里面,老婆后续已经知道外面欠了钱,聊天的时候说了想办法还钱,相当于事后认下这笔债务。
就好比:当初借钱你没在场签字,但是后面你已经知道这件事,还跟债权人承诺会还钱,这个承诺就是追认债务。不能等到打官司的时候,又改口说自己没签字、不清楚金额,就想甩掉这笔债务。
很多民间借贷案件里面,大家容易忽略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这类事后追认证据,这些材料往往是能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
四、周律师实务忠告(借贷双方都要重视)
✅ 👉出借人角度:放款时优先争取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如果当时只有一方签字,后续沟通催款的时候,可以固定配偶知情、承诺还款的聊天记录、录音,作为事后追认证据,极大增加后续胜诉概率。
✅ 👉配偶一方角度:如果没有参与借款、不愿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在和债权人沟通的时候,不要随意说出“我想办法还、我来处理欠款”这类容易被认定追认债务的表述,谨慎微信、口头表态。一旦随意表态,很可能就要背上债务。
✅ 👉证据留存提示:微信聊天记录不要随意删除,原始手机记录务必保全,不要只单独截图,开庭时原始载体非常关键。
夫妻债务认定一直是民间借贷里面争议最高的板块,共债共签是首选方式,但事后追认同样可以构成共同债务,大家日常资金往来一定要留意口头、微信聊天带来的法律风险。
“法缘天下,以法结缘”,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2026年10月9日发布。